现年32岁的庄某辉是台湾人。两年前他因在台湾开设茶叶公司经营失败,便辗转来到深圳打工。因在大陆认识的人不多,他与以前在台湾就认识的廖某经常厮混在一起。2012年9月下旬,庄某辉向廖某诉苦,称已过而立之年因贫穷而无法结婚。廖某立马帮庄某辉想了赚钱的好法子,廖某以帮忙运输一趟毒品支付佣金50万新台币的条件,雇其从广东东莞运输毒品“K他命”(俗称“K粉”,即毒品氯胺酮)到福建。庄某辉虽然知道这其中的风险,但想想再大的风险也没有讨个老婆重要,只要成功一次,老婆本就回来了,于是咬咬牙就答应了。
2012年10月至12月期间,经廖某介绍,庄某辉又认识了同是台湾人的“许哥”,庄某辉在廖某及“许哥”授意下,与福建一买家联系毒品交接事宜。经多次见面磋商,双方最终决定于2012年12月7日21时,由庄某辉将毒品从广东运送到沈海高速公路福建云霄县常山服务区处交给福建买家。
2012年12月7日下午3时许,庄某辉驾驶小车在广东高速公路虎门出口处,向“许哥”接载了用十只纸箱包装的240公斤“K他命”,随后沿着沈海高速公路往福建方向行驶,于当日20时许途经沈海高速公路闽粤总站收费处时遇民警检查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