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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上大学什么罪,冒名顶替大学怎么判刑

来源:http://www.yunrensanye.com/作者:admin人气: 发布时间:2020-10-13 11:56:03

冒名顶替上大学什么罪冒充大学生是什么罪,模仿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有的人上班不去,有的人上大学不去。这对于被取代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也可能影响到其他人的生活。前段时间山东查处了很多冒牌货,大家看到后都觉得很气愤。据最新,新闻报道,冒名上大学被提议写入刑法,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冒名事件的发生,也为被替代者提供了正义。接下来,你可以用Best边肖了解更多~

冒名顶替上大学什么罪

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

在一些地方,教育招聘中的冒名顶替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稿规定,窃取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代替他人取得高等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和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或者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冒名顶替他人上学,冒名者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这个需要从冒充上学的全过程来判断。一方面,从刑事责任上看,冒名顶替者可能涉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罪,冒名顶替者可能涉嫌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身份证件。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来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为人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件使用的,涉嫌同时构成本罪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属于牵连犯行为,应当按照牵连犯判决原则以重罪论处。

《刑法》第280-1条规定,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窃的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来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另一方面,即使冒名顶替者不构成犯罪,也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嫌疑。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拘留10日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另外,民事责任方面,冒名顶替者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获得上大学的机会,侵犯冒名顶替者的受教育权和姓名权,冒名顶替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冒名顶替上大学什么罪

高考顶替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1.侵权责任在被冒领上大学的情况下,从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主要是要承担侵权责任。冒名上大学的案件往往需要套用被侵权人的“姓名”,会侵犯他人的姓名权。所谓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姓名的权利。依法应当追究行为人干扰、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的民事责任。侵犯姓名权是表象,更多的是im

毕业后,陈晓琪仍然用齐玉玲的名字在中国银行滕州分行工作。1998年,齐玉玲无意中发现了陈晓琪的冒名顶替,并于次年1月提起诉讼。最后,法院认定齐玉玲的姓名权、受教育权受到了侵害,被告应当停止侵害齐玉玲的姓名权,向齐玉玲赔礼道歉,并赔偿齐玉玲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

二.刑事责任

1 .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进口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被替换人的姓名和身份,因此往往需要伪造或者变造身份证等可以用来证明身份的证件,这可能违反刑法规定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根据《宪法》第280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来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伪造国家正式文件和证件罪

冒名顶替者为了达到更换的目的,可以伪造、篡改录取通知书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可能触犯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名誉。国家机关制作使用的公文、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某些领域和方面进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

3贿赂罪

进口商在实施征税时往往需要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如果他们在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以达到谋求更换的目的,就构成受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属于受贿罪。

4收受贿赂

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名顶替,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顶替者财物的,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交往中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受个人所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罪论处。

为什么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丑闻直到现在才爆雷

高考是维护社会公平和阶层流动的一项基本制度。从2002年到2009年,山东省的大学生中发现了242名冒名顶替者,这非常令人震惊,人们会认为这不是山东独有的,那几年其他省份也很可能存在。但是,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出现那么多冒名上大学的丑闻,很多案件可以在民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掩盖起来?

高考是每个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点。人们密切关注自己的高考分数和录取情况。一旦被欺负,就算是普通人也不好惹。但为什么有些人会“吞声”?互联网已经存在很多年了,曾经有过无数次的打雷,但是冒名上大学这种敏感的事情到现在还没有被互联网抓住,还是挺让人吃惊的。

那些丑闻之所以能被长期掩盖,最根本的原因是,它们大多是在被替代者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各种利益诉求驱动着那些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且通常会变成交易。

具体来说,第一种情况是这样的:各地会有少量考生,他们的录取工作已经完成。但是他们因为填了相应的志愿或者表示服从和调整而被学校录取后,反悔想拒绝录取,所以明年复试。当年有些地方不允许这样的悔过,悔过的考生第二年不允许参加高考。其他sc

十几年前,中国的户籍管理还没有达到现在的水平,有些地方还可以走后门更改个人身份信息,从而让冒名顶替者找到上大学的技术漏洞。

第二种情况,少数考生在高考录取后因其他原因放弃录取。有些人有机会参军,有些人找到了一份有吸引力的工作,所以他们决定放弃大学。这种情况下,去学校一般都不是很好,家里人觉得去那个大学也不是很有意思。此外,一些考生因家里经济困难被迫辍学。

每年都有少数考生被录取后不报到,其中有少数放弃录取的考生被冒名顶替者困住。后者家族与前者达成了某种交易,在对方的配合下完成了后续身份篡改的全过程。

第三种情况是大家最讨厌的,就是冒名顶替者的父母在没有被顶替者知识的情况下,用金钱或权力窃取对方的成果,暗中帮助孩子冒名上大学,这是对被顶替者人生未来的真正掠夺。

冒名顶替上大学什么罪

“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引发的思考

关于郭靖“连续两年反映冒领上学”事件,山东省纪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和单位会同当地有关单位上报了调查核实结果。根据调查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规章制度和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近年来,媒体报道披露冒充学生上大学的事件屡见不鲜。被巨大的利益所吸引,这种事件从未停止过。模仿是怎么工作的?会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冒名顶替者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结合以往案例,冒名上大学一般涉及到获取被害人身份信息、变更顶替者户籍信息、获取被害人档案、拦截被害人通知等。其中,核心在于伪造或者变造替换人的身份信息,属于伪造或者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明显违法。在后续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贿赂和滥用职权是不可避免的。具体罪名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2、《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

3、《刑法》第418条招生罪徇私舞弊。

刑法第九修正案中有“代考罪”,但没有相应的更直接更严重的通过考试冒名顶替大学罪。民法上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姓名权和受教育权。根据以前的案例,流离失所者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由于法律对侵犯受教育权的行为没有具体规定如何赔偿,这种情况往往会遇到受害人自身损失难以量化的问题,导致相关案件的审理比较复杂。

高考招生不仅关系到个人前途,也关系到国家发展。必须公开、公平、公正。一方面,有关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追查源头,加强制度管理,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漏洞;另一方面,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涉案犯罪行为,净化社会风气,让法律为“高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