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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平一嫌犯送医检查时脱逃,盐亭脱逃嫌犯

来源:http://www.yunrensanye.com/作者:admin人气: 发布时间:2020-10-09 12:04:34

云南永平一嫌犯送医检查时脱逃云南永平的一名嫌疑人在被送往医院检查时逃脱,近日,云南永平一名犯罪嫌疑人带着手铐逃跑,引起全网关注。据新闻报道,一名嫌疑人在被送往医院检查时逃脱。嫌疑人逃跑后,警方通缉10万人。当地居民对这一事件感到担忧,但幸运的是,嫌疑人于10月8日被警方抓获。下面,大家就跟着最佳边肖去了解一下吧~

云南永平一嫌犯送医检查时脱逃

云南永平一嫌犯送医检查时脱逃

据永平警方微信报道:2020年10月4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游廷能(男,汉族,42岁,云南寻甸人,涉嫌运输毒品)在体检时逃逸。永平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察进行搜查和逮捕。经过四天四夜的连续工作,俞廷能于10月8日19时25分被捕。

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此前通报:看到此人请报警!云南警方悬赏缉拿戴手铐脱逃嫌犯

10月5日,据永平警方消息,10月4日19时许,一名犯罪嫌疑人从云南永平逃脱。犯罪嫌疑人游廷能,男,1978年2月10日出生,汉族,昆明寻甸人,身高169CM,瘦。他逃跑时,手上戴着手铐,上身穿着蓝色背心,内侧穿着灰色白色条纹长袖t恤,下身穿着一条黑色裤子,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布鞋。

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自首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根据情况,奖励人民币5-10万元。

云南永平一嫌犯送医检查时脱逃

相关资讯:从南通脱逃的嫌犯马廷江在湖南怀化落网!

7月19日上午11时许,怀化市公安局与新晃、枝江市公安局联合夜袭厮杀,抓获江苏省南通市在逃的公安部甲类逃犯马廷江。

7月18日23时30分左右,怀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长春接到公安部刑侦局的指示。在江苏省南通市受审期间逃跑的贩毒嫌疑人马廷江可能已经逃到怀化。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刑侦支队启动抓捕程序。

刑侦支队领导马松涛迅速联系南通市公安局,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马廷江的相关信息,并立即指示怀化市公安局侦查实战综合中心开展工作,采取多种手段同步接案。

经追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马廷江于19日凌晨0时在枝江失踪。经过判断,很有可能是他逃到了新晃。怀化市公安局立即指示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民警连夜进行管制,并派出刑事技术人员到新晃进行跟踪工作。

19日7时,我在新晃汽车站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经过视频跟踪,10点30分左右,新晃火车站货场发现了嫌疑人的踪迹。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坐火车逃跑,新晃公安局民警立即出动在火车站进行搜查逮捕,并协调铁路民警进行控制。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搜查,11点2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马廷江在新晃火车站货场被逮捕并绳之以法。

云南永平一嫌犯送医检查时脱逃

在押罪犯脱逃怎么办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在押罪犯逃跑的,公安机关应当逮捕逃犯。如果有必要逮捕他,可以发出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在其管辖范围内直接发布通缉令;管辖范围以外的地区,应当报告有决定权的上级公安机关。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通缉令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以前的姓名、住址

(1)犯罪目的的实现。认为既遂犯罪是指“实施完毕,已经达到行为人的预期目的的犯罪行为”。认为犯罪目的的实现应作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目的实现的,视为犯罪既遂,犯罪目的未实现的,视为犯罪未遂。

(2)犯罪结果发生理论。认为“行为人追求的、由行为性质决定的犯罪结果发生时,即行为的逻辑结果发生时,即犯罪既遂”。认为犯罪结果的发生应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既遂,犯罪结果不发生的,是犯罪未遂。

(3)犯罪完全要件理论。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刑法具体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有人认为,犯罪的要件是否完备,应作为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如果一个犯罪的所有要件都满足,就是犯罪的既遂;否则,就是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