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意义

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意义

生活健康绵江seo培训2022-07-30 2:09:48119A+A-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及作用是什么?

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罗胖:其实很简单!

春秋以来,各国纷争不断,由于当时铁器品和牛耕的推广,很多曾经荒废的地表被开发出来,用于农耕,一些奴隶主们将这些开垦出来能够耕种的土体据为己有,变成私有财产出租,所以就诞生出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

战国年代,七国更是摩擦不断,打仗是常有的事情,而打仗最需要的军需是什么,那就是粮食。

所以农耕土地在这一时间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将更多的土地资源拿出来,让更多的人耕种,在国家富强中就有了很大的作用。

而秦果的变法比起其余几国相对较晚,所以推行变法尽快增强国力就尤为重要。

这个时候秦孝公引进人才商鞅,开始实行变法改革。

其中两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总结起来,不外乎三点:

1.废除了井田制,打破过去土地上的界限,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2.生产粮食布帛多的人可以免除徭役。在战争中军功越大,授予的爵位越高,赐给的土地和房子也越多。旧贵族没有军功,就不能享受特权。

3.在全国设置31个县,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

商鞅变法实行的直观意义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变法大大推动了秦国经济发展,是对旧体系的一种毁灭性打击,创立了适应当时经济发展的全新制度,也让秦国在短时内强势崛起,成为七国中实力最强的国家,可以说为秦国统一六国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过当时的商鞅变法,严重地触动了一些旧制度下的贵族利益,要知道,以前的贵族爵位都是世袭制,所以贵族永远是贵族,下层人士永远是下层人士

但是变法已近将旧制彻底打破,让无数世袭制下的贵族权利受到损害,所以就算是最后变法成功,商鞅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钉。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所以商鞅最后也只能落的个车裂的下场,他只是权利和政治下的一个牺牲品罢了。

秦孝公继位的时候,当时的山东六国都已经完成了社会制度转变,一个个兴兴向荣,国富兵强,最先变法的魏国更是一骑绝尘,国力蒸蒸日上。这让年轻的秦孝公觉得要想救亡图存,只有变法一条路。

变法之前的秦国,因为地处西陲,早先跟戎狄杂居,于是被东方的国家以夷狄视之,从来不拿正眼看他们,即使他们后来占据了周人的发源地还是一样,为了改变处境,避免被其他的强国欺凌,只好大力革新。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秦孝公于是重金招揽天下能够主持变法的人才,恰好,当时在魏国不受重用的公孙鞅害怕魏国迫害,逃亡到秦国,和秦孝公一见,相谈甚欢。

面对逃难的这个人,秦孝公觉得他就是自己的救星,对他承诺,如果变法成功,将会裂土封疆来报答他。而公孙鞅呢,在魏国郁郁不得志,还要时常防止被陷害而死,得遇明主,感恩戴德,不仅表示只需要一个庇护的场所,不需要裂土封疆。

自公元前356年开始,在秦孝公的全力支持之下,公孙鞅在秦国开始了移风易俗的商鞅变法,这次变法使得秦国迅速崛起,击败魏国,夺取西河之地,秦孝公本来打算裂土封疆,但是被公孙鞅拒绝,于是把商地封给他,作为他的食邑。公孙鞅此后便称为商鞅。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是一次自上而下、执行非常彻底,因为得到国君的支持,事无巨细都完全地改变了原来的传统,因此变法之后的秦国焕然一新、生机勃勃,这一切完全归功于商鞅的变法内容,总结一下,他的变法内容主要有五项。

军功爵制度

秦国的军事改革是非常成功的,和其他的几项内容相比,他的效果最为显著。变法之前,是采用的世袭贵族制度,军队没有什么积极性,而实施军功爵制度之后,功劳按照人头来计算。

同时废除世袭制,有功的人部分贵贱都给予奖赏,有罪的人不分贵贱都一律惩罚,只有斩杀敌人的首级够数,就能够获得相应的爵位。

这一制度大大的刺激了军队的战斗积极性,以前不肯拼命的现在都不要命的争抢人头,以后称为关东六国的噩梦。

兵农合一

在变法之前,都是世袭的爵位、身份,有了征战,由封建主带领自己的家兵协助国君作战,战争完成之后回到自己的封底,而大多数都是替封臣耕作的人,他们和国君基本上没啥关系。

在变法之后,强迫实行小家庭制度,按人口征税,回国他们是农民,出征他们是军人,他们不再属于封臣,而是直属于国君。

土地私有

变法之前,土地都是西周开始的井田制,采用公有制、世袭,一般耕种的农民没有土地,他们只是耕作的工具。因此积极性不高,生产力没办法提高。

变法之后,容许土地买卖,很多小农开始有了土地,因为是自己的,生产积极性大幅度提高,为此后秦国征伐六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重农抑商

商鞅变法的核心就是,藏富于国,在当时,商人虽然腰缠万贯,但是国君很难对他们征税相应的税,因为没办法准确抽查。而耕作则根据土地大小来收成粮,肉眼看得见、手摸得着。

所以商鞅坚决打击商人,鼓励耕作。这一方法成功地把关中变成粮仓,此后秦国极少缺粮。

严刑峻法

在变法之前,因为秦国地处西陲,和戎狄杂居,因此风俗和华夏的也不尽相同,刑法也不是很明确,商鞅为了立威,不仅实行严刑峻法,而且还采取连坐制,一时间关中风声鹤唳。

上自贵族、下到平民都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被处以极刑,秦国大街上一度全部都是残疾人,不是割鼻子就是断手,要么脸上刺字。包括太子在内,犯了法都要受到严惩。

总结

商鞅变法取得极大的成功,但是也铸造了暴秦,因为他的严刑峻法此后两百年一直被严格执行,在东方六国的眼中,从早先的野蛮变为暴秦。

而商鞅本人呢,因为得罪太子,当时太子犯罪,商鞅把太子的老师处刑,后来秦孝公死后。太子即位,原来受到严刑峻法的贵族集体发难,商鞅起兵对抗失败后逃亡。

但是因为他的严刑峻法,路途上没有人收留他,最后返回封底,继续和秦军对抗,结果被打败杀死,然后被处以车裂的刑法。

1.确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制。

2.废除贵族的世袭特权。

3.改革户籍制度,加强对人民的管理。

4.严明法度,禁止私斗。

1.废除井田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2鼓励耕织,生产粮食,布帛(bo)多的人可免除徭役。

3.统一度量衡。

奖励军功,对有军功者授予爵位并赏赐土地。作用:始秦国国力大增,提高了军队战斗力,一跃成为当时最强大的诸侯国,为以后秦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谢谢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秦国秦孝公支持商鞅进行的一次较为彻底的封建化变法改革运动。商鞅变法的作用是使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为以后兼并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确立了封建社会地主以占有土地的方式剥削农民的生产方式,确立了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

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一、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这就从法律上维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有利于地主经济的发展。

二:奖励耕战,包括奖励耕织和奖励军功两方面。

三:建立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意义: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封建制度在秦国确立,促进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军队的战斗力,使秦国很快成为战国七雄中最富强的国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

拓展资料

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国进行的两次政治改革。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

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此次变法是中国战国时期各国改革中最彻底的改革,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后来由于商鞅作法自毙而遭到五马分尸,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孙都继续实行其新法,为后来秦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的意义

1、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

商鞅变法是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制度,创立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都起了重要作用。

2、经济上:

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

3、政治上:

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器的只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4、军事上:

奖励军功,达到了强兵的目的,极大的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为秦下一步的战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

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

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废井田,开阡陌

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2)重农抑商政策

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

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3.社会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变法主要内容】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商鞅变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

1.原因、背景:

(1)发展封建经济,确立地主阶级统治(主因);各国为实现富强的愿望。

(2)战国时期.

2.开始时间:公元前356年

3.在位国君:秦孝公

4.变法内容:

(1)编制户口,加强刑罚(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2)鼓励发展农业,奖励生产(有利于秦国经济的发展)

(3)奖励军功,取消世卿世禄制(有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同时,触犯了旧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4)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确立地主阶级统治最为关键的一项,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土地私有制)

(5)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6)整顿秦国社会风俗,强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并规定父子及成年兄弟不得同居一室,到成年还不分家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7)实行二十等爵制度

(8)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邻里如不告发,则十家连坐。

5.影响:

积极影响:

(1)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使秦国经济繁荣,军力强大;天下人才汇集;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强盛。

消极影响:

(3)燔儒书,使大量儒家文化及其他名家学派著作被毁,禁锢世人思想。

(4)重农抑商导致生产力发展缓慢,难以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生长。

(5)实行专制中央集权导致国家逐渐僵化,失去活力,难以进入民主社会。

资料:“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鞅

6.性质:

是一场封建地主阶级的改革运动。

7.作用:

经济上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促进了秦国封建经济和封建生产力的繁荣发展,为秦国的富国强兵乃至统一全国奠定了雄厚的经济物质基础,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的利益;政治上使得封建国家机器的职能更加健全,使得秦国基本上建立起稳固的封建专制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综上所述,商鞅变法是一场全面彻底的封建化变法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8.变法成功的条件:

(1)改革要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得民心者得天下”。

(2)改革要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紧跟时代发展。

(3)危急的外部环境,秦国在春秋诸侯中是边缘弱小的国家。秦国的开国之君,只是周天子的养马马夫,所以秦国国君比较自卑,自觉僻陋。也常常被其他诸侯看不起。

(4)秦国国君对变法的支持,对商鞅的信任。

9.启示:

(1)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只有改革,国家才能富强。

(2)我们要像商鞅那样,顺应历史潮流,勇于改革,勇于创新。

10.意义:

商鞅变法是一场全面彻底的封建化变法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和历史作用

“开阡陌封疆”、“废井田”、“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以法律形式废除井田制度,开垦荒地,(在秦朝的时候有很多贵族,祖上是贵族,自己没付出,但是每年多的土地和钱,还不让人打理,地就荒在那里)肯定土地私有制的合法性。

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打破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地主的政治势力。

废除分封制、建立县制、编制户口、“什伍连坐”,实行中央集权。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发展经济,壮大地主阶级经济力量。

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标准度量衡器,方便税收和交换,加强集权制度。

“燔诗书而明法令”。在上层建筑领域实行统治阶级的专政。

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使得秦国经济发达,军事强大,奠定秦始皇统一全中国的基础,用法家思想的官僚政治代替春秋的贵族政治,汉朝巩固“儒表法里”的中国帝制,持续影响中国人两千多年。商鞅变法和戊戌变法是中国两次最大的变法,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

扩展资料:

卫国人商鞅在公叔痤死后听闻秦孝公的求贤令,便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游说秦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指责商鞅是个狂妄之徒,不可任用。

五日后,商鞅再次会见秦孝公,用王道之术游说,孝公不能接受并再次通过景监责备商鞅。商鞅第三次会见秦孝公时用霸道之术游说,获得孝公的肯定但没有被采用,但商鞅此时已领会孝公心中的意图。

最后商鞅见孝公时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时十分入迷,膝盖不知不觉向商鞅挪动,二人畅谈数日毫无倦意。景监不得其解,向商鞅询问缘由。商鞅说秦孝公意图在当今争霸天下,所以对耗时太长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学说不感兴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颁布垦草令

主条目:垦草令

商鞅变法的内容和意义

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

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第一次变法

主条目:商鞅变法[10]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11]法律,[12]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13]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14-15]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1]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1]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16]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17]“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18]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1]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1]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1]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1]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开阡陌封疆”、“废井田”、“民得买卖”、承认土地私有。以法律形式废除井田制度,开垦荒地,(在秦朝的时候有很多贵族,祖上是贵族,自己没付出,但是每年多的土地和钱,还不让人打理,地就荒在那里)肯定土地私有制的合法性。

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按军功大小授予爵位。打破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地主的政治势力。

废除分封制、建立县制、编制户口、“什伍连坐”,实行中央集权。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发展经济,壮大地主阶级经济力量。

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标准度量衡器,方便税收和交换,加强集权制度。

“燔诗书而明法令”。在上层建筑领域实行统治阶级的专政。

商鞅变法是分两次进行的。第一次开始于公元前359年,第二次开始于公元前350年。变法涉及内容很多,今归纳如下:

1.政治方面枣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斩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

(1)制定二十级爵枣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废除旧世卿世禄制,今后根据人们的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奖励军功,严惩私斗”的办法。奖励军功的作法是:将卒在战争中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宗室贵族无军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劳的,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的,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2)实行县制枣废除分封制,以县为地方政区单位。分全国为四十一县,县设今以主县政,设丞以副县令,设尉以掌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度。

(3)实行什伍制度枣秦之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至此时,均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居民登记于户籍,分五家为一伍,两伍为什,同于后代的保甲制度。为了加强管理和统治广大居民,规定什伍之内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经济方面枣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有如下三点:(1)废井田,开阡陌枣在全国范围废除井田制度,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废止“田里不粥(鬻)”的原则,准许民间卖买田地。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

3.废井田,开阡陌图

(2)重农抑商政策枣奖励耕织,凡努力耕织、生产多的,免除徭役。凡从事末业(工商)及因懒惰而贫穷的,全家没入官府,罚为官奴婢。

(3)统一度量衡枣统一斗、桶、权、衡、丈、尺,并颁行了标准度量衡器,全国都要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知此量为“升”。由这件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

4.社会方面枣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等。具体规定:凡一户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著名政治家商鞅为维护秦国统治者的利益而推行的一系列变革

措施。

秦国在战国初期,贵族们垄断政权,经济、政治和军事都比较落后,国君权力较小,

国力很弱,国土常常受到别国的侵占。

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年轻的国君决心改变秦国的落后面貌,于是下了一道变法

图强的求贤诏令。商鞅就是在这个时候自魏国来到秦国的。

商鞅(约公元前390——338年)贵族出身,因是卫国君的后裔,曾以“卫”为姓,

称作卫鞅。按当时习惯,国君的公子后裔,以“公孙”为氏,所以他又称为公孙鞅。商

鞅这个名字,是他在秦国被封为商君而得的。

商鞅到秦国后,宣传“强国之术”,决心协助秦孝公进行社会改革,因此得到秦孝

公的信任,任命他为左庶长。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在商鞅主持下秦国两次公布

了新法,其主要内容有:

(1)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的大小重新规定

官爵的等级和待遇。下级士兵在战争中勇敢杀敌的,也可以得到官爵,临阵脱逃和投降

敌人的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凡是进行私斗的,按照情节轻重判处刑罚。

(2)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

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免除徭役和赋税。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对弃农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人,连同其家属罚作官奴

婢。

(4)加强中央集权,普遍推行郡县制。全国设31个县,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

时进行户口编制,实行连坐法,规定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告发

“奸人”,有坏人不告发的,什伍连坐。

(5)由中央制定和颁发统一的度量衡。比如以“商鞅方升”做为当时的标准量器,

有利于税收和经济交往。

商鞅新法直接打击了奴隶制旧势力,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政权,它必然会遭到守旧

势力的仇视和顽抗。因此,变法从开始到最后,一直是在激烈的斗争中进行的。

开始,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旧势力公开反对变法。主张“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说什么“依照原来的旧习俗来教导人民,可以不劳而成;根据旧有的制度来治理,官吏

既熟悉,人民也安定”。商鞅反驳说:“制度和法令应该按照当时的客观环境来制定,

治世从来没有一个划一的办法,只要求其便利于国家,不一定要效法古代。商汤和周武,

是没有效法古代而称王的;夏桀和殷纣是没有更改旧制而灭亡的。从此可知,反古未必

错,循礼未必对。”最后,秦孝公表示完全同意商鞅的意见。

商鞅拟好新法,就要公布了。但是,怎样才能使人民相信呢?经过一番考虑,他让

手下的人把一根三丈长的木杆竖立在国都的南门,悬赏有能把它搬到北门的,赏给十金。

人们觉得奇怪,不敢搬动。他却接着又悬赏说:“有能搬去的,赏给五十金。”有一个

人把木杆搬到北门,商鞅立刻赏给五十金,以示信用。接着,公布了新法。

这时候,在朝廷内部新旧两种势力斗争更激烈了。当时有人议论新法不便执行的多

至千数。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在幕后唆使太子触犯新法。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破

坏变法。商鞅说:“太子犯法,是老师没有教育好,应该给老师处罚。”于是下令把他

俩一个割掉鼻子,一个脸上刺了字。从此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为了保证新法顺利实

行,商鞅还杀了贵族祝欢,把捕获的700多个违法乱纪的坏分子押到渭水边上镇压。

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

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

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

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惠文王继位。旧贵族马上对商鞅进行反攻倒算,公

子虔等强加商鞅以“谋反”的罪名,将他逮捕并用“车裂”的酷刑处死了他。

商鞅虽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后继者都继续实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国的国势得以

进一步发展,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措施:

(1)编制户口,加强刑罚(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2)鼓励发展农业,奖励生产(有利于秦国经济的发展)(3)奖励军功,取消世卿世禄制(有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同时,触犯了旧奴隶主贵族的利益)(4)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确立地主阶级统治最为关键的一项)(5)推行县制(6)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车轨(7)整顿秦国社会风俗,强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并规定父子及成年兄弟不得同居一室,到成年还不分家的,加倍征收户口税(8)实行二十等爵制度

作用:使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同时也确立了封建社会地主以占有土地的方式剥削农民的生产方式,确立了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

简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商鞅变法是商鞅于前361年在秦国实施的改革。

主要内容:

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奖励军功,加强集权、毁除“世卿世禄制”、建立户籍制度、遍推行县制、定秦律等。

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

商鞅变法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开阡陌,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打破了奴隶主世袭贵族的特权,确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发展和壮大了地主阶级政治势力;中央集权的实行,巩固了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发展了封建经济,壮大了地主阶级经济力量;方便了税收和交换。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面貌焕然一新。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基本废除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领主所有制,确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政治方面,基本废除了分封制,确立了郡县制。秦国从落后国家,一跃而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

内容: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奖励耕战;建立县制

意义:使秦国国富兵强,成为战国中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此后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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