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上午,文屏路领秀城小区门口的气氛有些怪异。在小区大门口,站着一排保安;另一些身穿物业制服的工作人员则坐在小区门口,边上摆放着垃圾桶、扫帚等工具。双方看起来并不属于同一“阵营”。
事由:80%业主同意更换物业
记者询问了多位小区居民。一些居民透露,双方分属两家物业公司。原来,领秀城小区内有部分业主一直认为物业服务不够好,今年5月,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业委会和部分业主提出,要换一家物业公司。
“我们经过召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投票,小区1000多户业主中有800多户同意更换物业。”一名业委会成员说:“这些我们都公示过,也请了律师,程序是合法的。”该业委会成员说,经过正规招投标,选中了厦门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不变。同时,业委会与原有的厦门鲁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告知其退出小区。但前日上午,新物业前来交接,旧物业却拒不退出,双方“僵持”近一天,前日下午5点多,双方人员才慢慢散去。
旧物业:公维金审计后方可交接
原有的物业,即厦门鲁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目前还无法退出小区,因为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首先,业委会8月19日才发函给我们,通知我们退出,而我们实际上8月24日才收到。”鲁安物业的工作人员万先生说:“业委会限定我们9月1日退出,这么点时间根本来不及交接,还有很多建筑、物品和资金需要移交。”
另外,鲁安物业方面表示,小区已支出的公维金还需要审计,审计完毕后方可交接。“不管我们是否退出,这些问题都要处理好,走要走得顺顺当当,留要留得安安稳稳。”万先生说,这需要双方配合,业委会应出面聘请专业审计公司,搞清小区公维金的问题。
部门:持续关注新旧物业交接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思明区物业管理中心及梧村街道办。梧村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街道方面此前已指导领秀城小区成立业委会。街道将持续关注新旧物业交接,并启动纠纷调解机制。司法所先行介入调解,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走诉讼渠道。
思明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则表示,业委会聘请的新物业经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无问题,则可以进入小区,旧物业应当退出。如有纠纷,应依法依规协商。
【法规】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业主大会决定不再接受原物业服务企业的事实服务,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或者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六十日,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若六十日后,旧物业拒不退出,将被行政处罚。
【专家说法】
旧物业说法不成立
厦门市物业协会金秘书长说,旧物业在公维金方面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按规定,物业公司每半年必须公示一次小区公维金的使用情况,若小区有业委会,还需接受业委会审查。即便业委会尚未成立的小区,也需每半年公示一次。若该物业严格执行了这一规定,就不会遇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