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李立宇 曾益航) 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驾驶员用手机拍下照片,然后把照片发给机场定损中心,就可以离开现场。厦门独创的这种做法,不到两年竟已形同虚设。
上周,市民陈先生提出建议,对小事故不快速处理者,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市民热议。导报记者采访发现,“彩信通”难以执行,与驾驶员、保险公司和交警均有关系。
发彩信的人极少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发彩信的人很少。”在专门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成立的车辆定损中心,一位正在处理事故的交警近日告诉导报记者。
遇上小事故,用发彩信的方式快速处理,始于2008年11月1日厦门交警与中国保监局厦门监管局共同推出的好政策,单车损失在一万元以下、总损失在三万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事故,大多可以适用“彩信通”。
到了2009年5月15日,《厦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办法》开始施行,规定除了发彩信之外,也可以拍下照片作为证据,带到定损中心,交由交警裁定。
时隔2年,定损中心的交警介绍,每天有80-90起小事故需要到机场定损,但应用发彩信等方式快速处理的现象极少。
好政策没深入人心
为何驾驶员不支持“彩信通”?导报记者调查发现,车主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想逃避责任,或争口气;二是不知道处理流程,也不放心;三是担心保险费用会提高。
“发生小磕小碰以后,我也很想快点了结,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处理啊。”市民周女士反映,很多人像她一样,不了解“彩信通”的流程,只懂得打110。
周女士认为,交警、保险公司对于“彩信通”的宣传太少,以至于好政策最终只是“挂在墙上”。两个电话号码反映了群众的知晓率:定 损 中 心 的 电 话 为5650110,接收彩信的号码为106573021110,但采访中导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交警和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一般市民不知道这两个号码。
车主怕保费提高
即使能记得住号码,分得清责任,也没有多少车主愿意“彩信通”。
按照快速处理办法,两车发生相撞,如果事故是由其中一方引起的,那么责任由这一方承担,如果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各自的过错。一方面,有些现场情况确实难以分清对错,有些驾驶员企图逃避责任;另一方面,“彩信通”意味着要向保险公司报备,第二年车主要花在保险上的钱有可能更多。
海外归来的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分析,保险公司规定,如果一辆车子全年出险超过三次,第二年的保险费用就不打折,出险次数越多保费就越高,“才导致很多车主出事后不愿意找保险公司,而愿意找交警”。
保险公司担心骗保
虽然 “彩信通”的文件,有中国保监局厦门监管局保险公司的参与,但是并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实际支持。
市民李先生告诉导报记者,他曾经碰到过一次小事故,就在环岛路上,他要求和对方一起拍张照片快速处理,但是保险公司的人并没有同意这种做法,要求一定要有交警到场认定以后,开了单才能报保险。
对此,厦门某保险公司的一名员工坦言,发彩信或者拍照的方式,操作起来太容易,如果没有民警的确认,单凭照片作为证据,很有可能会被骗保,保险公司一般不爱用。
然而一位交警认为,这是保险公司的“推脱之辞”,已经组建起来的定损中心,既有交警又有保险人员,依据照片完全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市民声音
台海网网友:我支持重罚,什么理由能比被你们堵住的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的车龙更有“道”理呢。
台海网网友:我支持重罚。尽管快速处理有种种难以解决的扯皮问题,而事实上,不少扯皮交警来了也没辙。堵了才知道,能快速处理的车主是多么可敬。
高先生:我们支持“小车祸处理太慢重罚5000元”,海沧大桥、翔安隧道如果大货车造成了事故应该加倍重罚。很多小车祸都是大货车超车随意变车道,旁边的小车为了避免撞车方向盘会往外偏就容易发生刮擦。
征集令
除了重罚还要做什么?
上周,热心市民提出建议:在晚高峰17:00-19:30,凡是发生在厦门岛内的轻微交通事故,初步估算损失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驾驶员应快速处理,自行协商或者拍照存证,迅速撤离现场。如需等到交警到场协调的,对驾驶员罚款5000元,扣6分。一方愿意撤离,另一方不愿撤离的,处罚不愿撤离的当事人。
对司机进行重罚,您是支持还是反对?除了罚司机之外,还应采取哪些措施?欢迎拨打本报热线968801参与讨论,或者登录台海网(www.taihainet.com)留下评论。我们将把您的建议和意见,向交警及保险公司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