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调查早产儿死而复生一事河南商丘调查早产儿起死回生,“婴儿还活着,但医生说他已经死了。医生说,孩子的健康与我们无关。”这种神奇的情节可能不会出现在小说中,但却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据了解,在河南商丘,早产婴儿7月份起死回生,但由于窒息率高,造成了严重的脑瘫。医院有什么责任吗?孩子还活着。为什么是死胎?现在成交了。医院想让怎么补偿他的家人吗?让我们和巴克斯特边肖一起看看。
河南商丘调查早产儿起死回生
8月30日10时,河南广播电视台官网网站大象网发布了一篇以《婴儿活着却被医生说是死婴,最后导致重度脑瘫!医生:孩子的健康和我们没关系》为标题,的文章,引起网友关注。
对此,卫健委高度重视,责成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沟通,在及早与家属协商的基础上妥善处理此事。
下一步,卫健委将组建调查组,认真调查核实相关事件,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医疗纠纷。
相关医学鉴定报告出具后,卫健委将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明确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我们同情并充分理解儿童家属的悲痛和激动,并表示深切的同情和诚挚的慰问。同时,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网友的关注,真诚欢迎大家继续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河南省7个月早产儿死亡详细回顾
许先生妻子怀孕26周身体不适,前往当地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说有点感染的孩子可能没救了,建议剖腹产。手术后,医生告诉徐先生,孩子已经死了。
伤心的许先生说,他死的时候会带孩子回家。他决定把孩子带回家埋了。医生给了他一个黄色的袋子,说里面有个孩子。
当徐先生手里拿着包刚走到医院的时候,包居然动了。他把耳朵凑过去,包里传来孩子微弱的哭声。徐先生赶紧打开包,发现小男孩正在动手脚,脐带没有处理。徐先生哭着笑着迅速直奔急诊室。
经检查,孩子患有脑缺氧和重度脑瘫。医院救出了孩子,并发布了几条紧急通知。
据徐先生说,这个孩子已经在塑料袋里又冷又闷了两个多小时,并因缺氧而患有严重的脑瘫。于是他去医院要求解释。然而,医院的声明让徐先生非常生气。
一位前来解决问题的医生说,如果是健康的孩子,你就不会早产;他还说自己天生心跳弱,但存活率低;最后据说孩子家人签字,自愿放弃治疗。
但是徐先生说,不是他自己签的字,而是医生让他妻子在手术前签的。
徐先生的妻子说,医生从来没有告诉她孩子还在说话,她根本不知道。如果她知道孩子还活着,她可能会同意签字,把孩子留在怎么
早产的孩子不一定是健康;感染的孩子也不一定是不可治愈的。现在有婴儿箱,很多一出生就快死的婴儿通过现代医疗条件活过来,活蹦乱跳的长大。孩子还在微弱的呼吸,为什么不告诉父母?即使不呼吸,也可以挽救。更何况还有呼吸。至于救不救,应该由孩子的父母决定吧?
至于孩子脑瘫,不管是早产还是因为闷在包里,医院都难逃责任!
早产儿“从哪里回来
一些媒体报道了医患对话,透露了许多关于胎儿生死的具体细节,让许多网民感到无法接受。涉案医院妇产科负责人曾表示,剖腹产出生的婴儿“心跳非常微弱”,并表示不是他的错,因为他们已经签字,拒绝再次抢救。更违反直觉的是,剖腹产前三个小时,婴儿的父亲被要求签署一份关于如何处理胎儿死亡的文件。
这一事件的真相尚待商丘市卫健委进一步调查,但种种情况表明,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在这一“危及生命”的事件中缺乏对生命的起码尊重。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患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进行相应的医疗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涉案医院可以怪罪。该条款的后续规定是,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名;患者因病不能签字的,应当由其授权人员签字。
对于一个处于全身麻醉或半麻醉状态,甚至是剧烈疼痛的产妇来说,此时她的意识意识和认知能力必然大大降低。虽然在法律上,处于这种状态的患者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有争议的,但从流程在医院手中的正常发展以及伦理和拯救生命的医学哲学的角度来看,是否放弃对胎儿的抢救应该由患者的直系亲属决定,至少应该立即通知他们。医院处理的方式显然不合适。
基于简单的社会认知,对于还有一线希望的濒死患者,必须全力抢救,直到按照临床标准判定死亡,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放弃抢救。更何况无论是参照脑死亡标准还是心肺死亡标准,事件中的胎儿明显不符合临床死亡标准。所以,医生那句“孩子心跳很弱”的轻飘飘的话,说明他作为医护人员的不用心、不尽责,实在令人发指。
“起死回生”事件只是个例。此时此刻,无数的医生正在竭尽全力挽救每一条生命。但涉案医院的部分相关人员对在一线奋战的同行感到羞愧,更为医患之间无条件的相互信任感到惋惜。
中国妇产科学的创始人林曾经说过:“做医生,首先要知道责任重大。当一个母亲或病人进了医院,她把她的一生都给了我们。我们一定要把他们当姐妹,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对他们体贴照顾。”这句话值得相关医生慎重考虑。
我们也期待有关部门的全面调查能够还原真相,认真追究责任,给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和他的家人一个明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