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女生在酒店被多人殴打警方通知说,女孩在酒店里被许多人殴打,最近,一个关于一个女孩在酒店被殴打的视频被传到网上后,很多人都很担心,在被殴打和侮辱后,女孩没有报警。后来,根据最新新闻,警方通报说,该女孩在酒店被许多人殴打。还在调查中,还是和Best边肖一起看看吧~
警方通报女生在酒店被多人殴打
据广东省吴川市公安局9月17日消息,2020年9月16日21时许,我局在网上发现了几个流传着“某女生在酒店房间被多人殴打侮辱”内容的视频,同时我局还收到了不少热心人士的举报。
我局接到举报后,迅速组织相关警种和当地派出所开展调查。经过连续九个小时的调查取证,基本案情已经查清。视频中被殴打的受害者名叫肖(16岁)。2020年8月18日3时,与李某某(女,15岁)和夏(女,15岁)相遇。李默梅(女,15岁)、李某某(女,13岁)、姚目前已有李某某、夏、李默梅、李某某、姚某某五人因涉嫌滋事被我局依法传唤。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遭受非法侵害,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另外,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不要传播与本案有关的视频。如果在传播中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怎么办?
近日,根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制作宣传微视频《光》,在县检察院组织的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座谈会上发布,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解读。
微视频是县检察院的制作,是“沙街浦发——石柱检察院在行动”的重要内容。时长4分47秒,主要列举了未成年人遭受或涉嫌遭受非法侵害、面临非法侵害危险的9种情况。它还解释了与需要强制举报的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行业组织及其雇员的类型。
据了解,《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制定的。2020年5月7日颁布实施,旨在有效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微视频《光》的发布将对作用实施《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须立即报案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卫生委员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联合发文《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违法侵害,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案。
根据这一意见,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涉嫌遭受非法侵害,面临非法侵害的危险: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者私处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异常损害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者涉嫌遭受性侵害、怀孕或者流产的;
(三)十四岁以上未成年女性遭受或涉嫌遭受因怀孕、流产造成的性侵害的;
(四)未成年人有多处身体伤害、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正在或者涉嫌遭受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麻醉的;
(五)未成年人因工致残或者死亡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未成年人面临违法侵害危险的健康。
明确了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共权力的组织、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有举报未成年人案件的义务。这些组织和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涉嫌遭受非法侵害,有被非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实践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常见类型和共同特点,《意见》规定了性侵害、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等9种应当举报的情形,并规定了“疑似”情形也应当举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举报后,应当立即受理,询问案件的初步情况,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接受案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在受理或者立案后三日内将案件进展情况反馈给举报单位,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告知举报单位。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立案的监督。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进行法律监督,在工作中发现有关单位实施监督不力的,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进行监督和纠正。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未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监事会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依法查处涉嫌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