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调整无房家庭认定标准调整无家可归家庭认定标准,买房一直是很多在城市里努力的人所关注和实现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去了杭州。所以在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也是很多人想知道的。近日,据《最新新闻》报道,杭州市调整了无家可归家庭的认定标准。这些标准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的最佳边肖~
杭州调整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9月4日,杭州市健康房地产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号文件,进一步明确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住房贷款管理等内容,提高了住房尤其是热房对无房家庭的倾斜比例。
此前,杭州市区部分新建商品房项目在网上签订备案销售合同后出现缴纳契税的情况,可以将“两年”和“五年”的交易税费优惠缩短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通知》明确将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购买杭州新建商品房只能在办理房屋房产证时缴纳契税。
此前以父母依靠成年子女的形式落户杭州的,可以在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这个《通知》规定,这种情况下,只有落户3年后,才能在限购范围内作为独立家庭购房。
2018年4月4日,杭州发布《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从那天起,在市区申请预售许可证的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公证机关出售,所有准售房一次性公开出售,并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给予“无房家庭”优惠。当时的“无房家庭”是指限购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包括未婚、当日后离异单身以及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通知》调整了认定标准,明确了30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限购范围内没有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以及离婚单身且在限购范围内三年内没有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可以认定为无房家庭。
与此同时,“无房家庭”在商品房项目销售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对于热销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家可归家庭住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计划,提高无家可归家庭住房比例;对住房倾斜率80%的商品房项目,无住房家庭以优先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两个月前,杭州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支持自住需求,遏制房地产投机。高层次人才家庭以优先购买形式购买的新商品房,自签约房网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进一步加大经公证摇号的新建商品房向“无家可归家庭”公开销售的倾向。对于均价在35000元/平方米以下的项目,无家可归家庭的住房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
杭州楼市新政
据杭州市住房和房屋管理局官网4日消息,杭州市健康房地产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市场、住房贷款、税收政策、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内容。《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加强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调整优化的供应结构,继续实行住宅用地“限价和竞争性地价”出让方式。同时,要定期披露土地出让计划
《通知》明确税收政策要进一步统一,购买市内新建商品房只能在办理房屋房产证时缴纳契税。
《通知》完善了限购政策,明确了以父母依靠成年子女的方式在本市落户的,必须在限购范围内作为独立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通知》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明确了本市限购范围内未婚单身满30周岁且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以及本市限购范围内离婚单身满3年且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均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通知》还加强了热销商品房项目的销售管理。对于热点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计划,提高无房家庭住房倾斜率,住房倾斜率达到80%。无房家庭通过优先购买方式获得的房屋,自网上签订并备案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杭州户籍
本市成年单身(含离异)人限在限购区购买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下同)
本市户籍的已婚家庭限在限购区域内购买2套住房
户籍从外地迁入桐庐、建德、临安、淳安县(市)的家庭,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在杭州限购区内购买住房,执行杭州限购政策。
父母依靠成年子女在本市落户的,可以在本市限购范围内作为独立购房人购买新的商品房和二手房,期限为3年。
二、非杭州户籍
购买第一套住房,未在本市登记的家庭,必须在购买之日前3年内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证明。(本市非居民家庭不得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第三,企事业单位
从2018年6月27日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出售住房。
限购范围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群区。